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补证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珠海市横琴一体化经济发展区内在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
二、实施机关、受理地点和方式
本许可实施机关是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现场书面受理的方式。现场受理地点为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办事大厅行政许可窗口(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133号)。
受理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6)2661333。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四、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批-发证。
五、办理时限
本事项申请受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六、所需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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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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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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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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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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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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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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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补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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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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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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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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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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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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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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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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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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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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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或损毁的自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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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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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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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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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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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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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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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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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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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负责人)前来办理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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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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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设备产权所有者(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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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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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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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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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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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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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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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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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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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负责人)前来办理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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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标注签署的地方均需相关人员签名;以个人名义申请,均需签字并加按指印;申请材料涂改的地方,应加盖公章或签字(指印)予以确认。